

4月8日讯(导报记者 朱海鑫)“公交车急刹把我母亲两颗牙磕断,交警都认定司机全责了,可两个多月过去,赔偿一事始终未能落实!”近日,厦门市民杜先生向导报记者反映,母亲贺女士乘坐910路公交车时遭遇意外,公交公司提出凭诊疗票据报销,但因母亲自身身体原因无法进行牙齿修复治疗,导致至今仍未拿到赔偿金。
事发
公交急刹酿意外 老人断了两颗牙
杜先生向导报记者详细描述了意外发生的经过。1月22日下午3点左右,其母贺女士乘坐910路公交车,行驶至集美区孙坂北路珩圣路至324国道路段(仑上公交车站)时,车辆突然急刹,导致她碰撞座椅,造成面部挫伤、两颗牙齿断裂。
事发后,贺女士在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医院就诊,最终被诊断为头部外伤、面部挫伤(口唇、牙)。
家属
无法治疗无票据 赔偿协商陷停滞
事故发生后,贺女士进入后续治疗阶段,但令人无奈的是,因她自身基础病原因,被医生诊断为不适宜进行种植牙等修复治疗。牙齿缺损已成既定事实,却无法通过治疗产生相关诊疗费用票据,这成了双方协商赔偿的核心矛盾点。
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(简易程序),明确认定公交司机负全责。据此,杜先生向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出一次性赔偿26000元的诉求。该金额参考市场上两颗种植牙的价格,用于补偿母亲牙齿缺损带来的长期影响。但这一诉求遭到公交方拒绝。
“我母亲已经66岁了,因为这次事故身体疼痛、无法正常做事,还承受了不少痛苦,关键是牙断了还补不上,一辈子都要带着这个缺损。”杜先生无奈表示,1月发生的事故,截至目前仍未解决,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仅垫付了约1500元医疗费,未承担任何后续补偿费用。
公交公司
提出两种解决方案 家属均未接受
为了解事故赔偿协商情况,导报记者联系到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安全员陈先生。他表示,事故发生后,公司从未推诿责任,始终秉持“先治疗伤者”的原则,先后4次陪同贺女士前往医院就医。
“赔偿协商僵持至今,并非公司的原因。”陈先生介绍,目前公司通过保险理赔提出两种方案:一是一次性赔付8000元;二是按照实际诊疗费用理赔,贺女士可完成后续治疗后凭公立医院票据报销,若实际费用超过26000元,公司也会全额承担。但这两种方案均被杜先生拒绝。
杜先生则表示,母亲无法进行牙齿治疗便无法提供诊疗票据,第二种方案形同虚设;而8000元的一次性赔偿,远不足以弥补母亲牙齿缺损带来的长期影响。
律师说法
事实损伤需补偿 维权有径可遵循
牙齿无法治疗就无法产生诊疗费,没有票据就无法理赔——贺女士的遭遇,折射出此类纠纷的特殊困境。为此,导报记者联系到上海中联(厦门)律师事务所吴水霞律师,就该事件的赔偿与维权问题进行解读。
吴律师表示,本案属客运合同纠纷,公交司机负全责,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,家属可主张医疗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后续治疗费及假牙安装费用。
“杜先生提出的26000元诉求,需提供相应依据;而公交公司提出的8000元赔偿,若未覆盖老人的实际损失,也存在不合理之处。”吴律师建议,贺女士可通过司法鉴定确认损伤是否达到伤残等级:若达到伤残,可主张伤残赔偿金;若未达到伤残级别,可依法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。
若双方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,家属可向公交主管部门、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配资平台配资配资,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公交公司及相关保险公司,依法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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